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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

发布时间:2014-10-29

 

10月28日上午,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了《中共保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保定市纪委、保定市监察局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意见》。院党委书记王军指出,党委作为学校的领导核心,能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只有严格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才能真正牵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一要认识到位,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二要勇于担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因此,落实主体责任,认识是关键、担当是根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必须时时刻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王书记指出,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两个责任”是一个统一整体,目标和方向一致。纪委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必须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坚守责任、勇于担当、严格执纪,更加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他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学习,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做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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