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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定学院关于“2021年校园摆渡车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5

保定学院为方便和服务师生员工校内出行,现对校园摆渡车服务进行采购,欢迎各适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服务内容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车辆要求:

1、约20座有蓬电瓶车4辆,根据运营情况,经学校审批可以适当增加运营车辆。

2、电瓶车须保证车辆整洁、卫生、安全、美观,超出经营期限必须淘汰。

(二)驾驶员须具有c本驾驶证,并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服务态度热情、和蔼,不得与师生发生语言、行为上的冲突。电瓶车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如需更换驾驶员应报学校备案。

(三)中标供应商向学院交纳风险保证金2万元,不计息,协议期满退还供应商。

(四)、安全责任

电动车在运营过程中及自身管理的人员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校方对电瓶车外观进行统一标识。

2、校方统一规划电瓶车服务场所及路线。

3、电瓶车运营应服从学校管理,如规范服务、审核价格、违规处理等。

4、学校为电瓶车提供停车位及充电场所,电费由供应商自行负担,价格按市供电部门收取的学院用电标准执行。

5、电瓶车服务只限校内,不得将电瓶车开出校外。

6、学院重要活动无偿提供并做好及时服务,教工乘车免费服务,学生及外来人员乘坐参照同城高校,按成本价微利运营,收费价格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调价需要经校方审核批准。

(六)评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综合评定中标供应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前来保定学院行政楼115室报名。

四、报名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报名,留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采购时间:另行通知。

六、采购地点:保定学院

七、凡报名者,均属已认可上述条款及要求,不能满足以上实质性要求的为无效。采购当天,前来参加报价者应准备一式五份响应文件(格式自拟),文件内容包括: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服务方案(应包含驾驶员配备名单及驾驶证件)、学生乘车单次收费报价单等。

八、联系方式: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联 系 人:许老师

电 话:0312-5972286

监督电话:0312-5972139

邮箱:bdxyjjw@bdu.edu.cn

保定学院财务处

2021年7月25日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E-Mail:bdu@b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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