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学校要闻

我校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

发布时间:2024-01-26

近日,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发放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编号的通知》,经过专家评审,我校技术转移中心(HEBTTA097)被认定为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逐步加强技术转移队伍专业化建设。此次,我校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是对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成果的肯定,我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持续提升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依托科研处及相关部门实施、探索、发展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校成果转化创新工作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科研处 供稿)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E-Mail:bdu@bdu.edu.cn

Copyright©2014 保定学院 版权所有

冀ICP备09024180号-1

Copyright@2018 保定学院 版权所有 | 冀ICP备0902418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