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录用博士家属刘春雨等两人为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意见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
公示电话:0312-5972219
人事处
2024年4月19日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071000 E-Mail:bdu@b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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